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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最新出炉)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华庭书院 120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最新出炉)

据知,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新鲜发布啦,那么有什么招生要求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最新出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江苏科技大学章程》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公办全日制本科招生。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289,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长山校区:江苏省镇江市长晖路666号

梦溪校区: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

张家港校区:江苏省张家港市长兴中路8号

具体专业学习地点根据学校资源条件安排。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苏科技大学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4个,本科专业74个。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科技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目标、人才培养要求、办学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英语或俄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外语教学为英语。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适应英文教学环境。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成绩认定:政策性加、降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我校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同分考生处理: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第二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投档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规定执行,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课总分、专业课总分、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并安排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1.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入学第一学年按文科5200元、理科5500元、工科5800元、农林类2500元、体育类5300元预收,优势学科在此基础上上浮10%。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年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数计算年度学费,于下学年开学初结清。

2.以下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

中澳(澳大利亚)合作办学:26400元/生/年

中乌(乌克兰)合作办学:26400元/生/年

3.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用预收1200元,实际住宿费用标准为梦溪校区1000-1200元/学年,长山校区1500元/学年,张家港校区1200-1500元/学年,开学后根据实际入住宿舍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渠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辅助,以社会及个人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江苏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just.edu.cn/。

第二十六条 与高职院校“4+0”联合培养项目录取考生在高职院校学习。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晖路666号

邮政编码:212100

咨询电话:0511-84401065

招生传真:0511-84455266

电子信箱:zsb@just.edu.cn

监督电话:0511-84402287

监督邮箱:jw@j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us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江苏科技大学全国排名第几名

2023江苏科技大学全国排名第212名。

年份 学校名称 排名
2023 江苏科技大学 212

江苏科技大学历年全国排名第几名

江苏科技大学2022年全国排名第211名,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全国排名第217名,江苏科技大学2020年全国排名第286名。

学校名称 全国排名 发布时间
江苏科技大学 211 2022
江苏科技大学 217 2021
江苏科技大学 286 2020
江苏科技大学 309 2019
江苏科技大学 291 2018
江苏科技大学 276 2017
江苏科技大学 268 2016

江苏科技大学在江苏省排名第几名

江苏科技大学在江苏省排名第23名。

省市排名 学校名称 省市 类型
1 南京大学 江苏 综合
2 东南大学 江苏 理工
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 理工
4 苏州大学 江苏 综合
5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 理工
6 南京农业大学 江苏 农林
7 河海大学 江苏 理工
8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 师范
9 江南大学 江苏 综合
10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 理工
11 扬州大学 江苏 综合
12 江苏大学 江苏 综合
13 南京工业大学 江苏 理工
14 南京邮电大学 江苏 理工
15 南京医科大学 江苏 医药
1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江苏 理工
17 南京林业大学 江苏 农林
18 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 医药
19 南通大学 江苏 综合
20 中国药科大学 江苏 医药
21 江苏师范大学 江苏 师范
22 常州大学 江苏 理工
23 江苏科技大学 江苏 理工
24 南京艺术学院 江苏 艺术
25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 财经
26 南京工程学院 江苏 理工
27 苏州科技大学 江苏 综合
28 徐州医科大学 江苏 医药
29 南京审计大学 江苏 财经
30 盐城工学院 江苏 理工
31 常熟理工学院 江苏 理工
32 江苏理工学院 江苏 师范
33 淮阴师范学院 江苏 师范
34 盐城师范学院 江苏 师范
35 徐州工程学院 江苏 理工
36 江苏海洋大学 江苏 理工
37 南京晓庄学院 江苏 师范
38 常州工学院 江苏 理工
39 淮阴工学院 江苏 理工
40 金陵科技学院 江苏 理工
41 南京体育学院 江苏 体育
42 江苏警官学院 江苏 文法
43 三江学院 江苏 综合
44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江苏 师范
45 无锡太湖学院 江苏 综合
46 南京传媒学院 江苏 艺术
47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 师范
48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江苏 文法
49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江苏 综合
50 南通理工学院 江苏 理工
51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江苏 理工
52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江苏 理工
53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江苏 理工
54 宿迁学院 江苏 综合
55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江苏 综合
56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江苏 综合
57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江苏 综合
58 泰州学院 江苏 综合
59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江苏 财经
60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江苏 财经
61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江苏 理工

2023高考志愿比较稳妥的填报方法

填报志愿时记住冲、稳、保三个口诀。如果分数刚上一本线或差一本线十分以内的考生,我们可以选近两年来提档线比自己分数高五分左右的学校来冲一冲,而这五分左右的分差在位次5000位左右的位次差吧!而接下来的稳一稳的院校可以选近两年来的提档线和位次与自己的分数与位次相近的院校及专业。

选择的学校会是近两年来,提档线在自己分数下二三十分左右的院校。所以最后的堡垒位次要低于自己分数位次一万名左右!当然,多所学校选择,我们可以把最后几所保底院校的差距放到每所院校、专业的位次差距在3000位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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