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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锯工的12条安全规程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殇伊书院 60

电锯工的12条安全规程

电锯工安全操作规程,参考如下:

1、工作前应检查电锯扣部件,如发现电锯庄爆裂、锯齿不利、零件有松脱等时,应修好后才能使用。

2、开始工作前,应起动电锯空转一分钟,确认无问题后才能工作。

3、工作前看来料的大小,妥善安装防护罩的高低,不可马虎从事,随便下料。

4、工作前应检查木料是否有铁钉及其它金属物,如发现必须清除后才能工作。

5、在进行电锯工作时,必须戴眼镜、防止木屑伤眼。

6、大电锯必须安装有保险刀,工作时一定要两个人以上的熟练工人操作。

7、锯台上废料、杂物必须及时清除。

8、大电锯开料时,一定要用水冷却。

9、送料接近150cm时一定要用推料杆送料,严禁手直接推送,送完料后必须站在一侧。

10、送料前后500cm时,必须放慢速度,发现马达声音不正常应减慢送料速度。

11、要清除锯台底部木糠、杂物时,必须先停机并断掉电源,以免发生事故。

12、木料长度必须长于锯床,短于锯床的木料,必须处理好后方能使用,木料直径大于锯片有效工作部分,必须自理好后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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