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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法大校发〔2023〕54号)规定,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预答辩方可提交学位申请。为确保预答辩取得预期效果,保证学生根据预答辩结果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时间充足,请各学院(方向)在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预答辩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方向)自行安排。
二、答辩方式
预答辩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因疫情原因无法返校或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现场预答辩的学生,可由各学院(方向)安排进行线上预答辩。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方向)于3月20日之前将《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四、相关要求
1.根据《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附件3),所有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参加并通过预答辩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2.预答辩是提高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请各学院(方向)高度重视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
1.《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doc》
2.《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人员汇总表.xls》
3.《
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doc》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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