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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关于提交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报告的通知(2023届)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孔府书院 192

各位拟于2023年毕业的专硕研究生:

根据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在研究生期间完成足够时长的专业实习,并撰写社会实践报告(以下称实习报告),方可完成社会实践培养要求。

现就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报告撰写要求:

不少于5000字,实习报告模板详见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实习手册》。

二、实习报告评分要求:

实习报告撰写完成后,交由本人导师亲笔签名,并评分(百分制)。

三、实习证明出具要求:

1.实习证明上需写明实习单位名称、实习时间,加盖实习单位印章(公章、部门章或人力资源章均可)及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2.培养方案要求的实习时间为累计时长,即可在同一实习单位,或在数个不同实习单位实习,如在不同实习单位实习者,需出具相应 单位的实习证明。

四、提交方式:

纸质版按班级统一收齐,交至专硕办(明德主楼0608A),班级汇总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jjw02@ruc.edu.cn,名单信息包含学生姓名、学号、分数、实习证明是否齐全(如未交实习证明,需备注预计提交时间)。

五、提交截止日期: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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