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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盛世书院 144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3〕13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23〕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提交毕(结)业资格相关材料工作提示如下:

一、提交人员范围

1.拟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学分和学术科研成果达到毕业要求,且已附条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申请的研究生。

2.有2023年6月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等情形,拟申请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研究生。

3.已于2023年4月通过毕业资格审核,但需在2023年6月暂缓毕业的研究生。

特别提示:在2023年4月8日研究生院发布的《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情况公示》中,审核意见为“通过”、且不申请“暂缓毕业”的,本次不需要提交“毕(结)业资格审核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承诺按期达到课程学分要求的研究生,请提交课程试卷原件、复印件,试卷封面应有课程名称、学生信息及任课教师打分。

2.承诺按期取得学术科研成果的研究生,请提交学术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

3.需申请暂缓毕业的研究生,请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由培养单位汇总后将名单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三、截止时间

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6月10日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102。研究生院将在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对2023年上半年毕(结)业研究生最终名单进行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386680。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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