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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条件及报名材料是什么?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来源:泽畔东篱 156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浙江大学在职研究生,其教育趋势呈现多元化,在外方先进办学的理念下,受国家教育部的认可,浙江大学与外方院校合作开办了教育教学的机构。那么浙江大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条件及报名材料是什么?大家一同来了解一下。

报考条件:

1、本科学历或者本科以上学历者,获得律师执照者;

2、有一定的英语基础,雅思托福等英语成绩优秀者;

3、通过外方院校在浙江大学的所以法律课程。

申请材料:

1、中文英文成绩单,并且加盖公章,以及复印件一份;

2、两封副教授级别的推荐信;

3、个人简历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照片。

证书获得:学员在完成全部的课程学业任务后,毕业成绩符合院校的规定,由外方院校授予学员法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可到中国教育部服务中心得到认证,含金量较高。

优势:该校中外合作办学,聘请了众多的优秀教师负责为学员授课,专业内容与国际相衔接,实践应用强,保证学员的教学质量。

综合以上内容,希望对同学报考浙江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教学有所帮助。如需了解更多在职研究生的中外合作办学内容请咨询网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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